七十年前兄弟三人继承住宅一处,570平,地基房屋每人一份,文书已在文化大革命时销毁,四五十年前老三卖给老大宅基地,但没有文书,而且老三把他的房屋拆除,石料运至本村另一处宅基地盖房子(此地是三兄弟老辈麦场,后来又卖给本村两户人家)这样老三现在只有户口来村,其余没有。四十多年前老大在其地基盖房子,儿子结婚用,现在房子还在。
老二,十几岁当兵户口迁出,四十年前房屋倒塌,91年交过一次宅基地税,现在还保存单据,92年不想再交,口头赠予老大,老大交一年地税,单据丟失,老大十几年前在其地基盖房子,现在也已经倒塌,一半做菜园。
老大一直住在自己房屋,六七年至今,房屋完好。
现在村要拆迁换楼房,
问题一,老三
若*y
山东-淄博
法律顾问
2022-07-3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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