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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号面试某公司财务岗位并通过了面试。面试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薪资3500元,转正4000。 6.8号正式入职。7月底公司派人开始找我谈话,让我接受约定岗位之外的工作,本人未同意。之后公司多次派人与我沟通,(人事两次,公司老板娘两次),甚至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接受这部分约定岗位在的工作以后在公司不会好过。本人仍旧不同意。按照约定8.8号试用期结束应当转正,公司派人于8.10号通知我转正延期,我问理由,说是因为不服从公司调度以及公司从各个方面的考虑。我明确表示我在试用期间胜任财务岗位,没有违反公司制度,更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以莫须有的原因搪塞我。并告知之后转正定薪3500元,不按照面试约定。

梦*啊 河南-郑州 法律顾问 2022-08-11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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