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1 07:04 回复
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
1、直接抚养方因故不宜或无力抚养,直接抚养方因疾病、服刑等原因,不宜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出现经济困难,无力再抚养子女。
2、子女由祖父母代抚养。
3、未直接抚养方无法行使探视权,生活中,部分直接抚养方采取变更居住地、子女就读学校等手段藏匿子女,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未直接抚养方以探视权被拒,不利于与子女的感情沟通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
4、子女想更换直接抚养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第1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