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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蕊*蕊 江苏-南京 婚姻家庭 2020-08-11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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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11 07:17 回复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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