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2 07:43 回复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没有约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变卖债务人的抵押物,不论价格的高低,后果由债务人自负。
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有一个隐患,即债务人时候他不会认帐。
现实生活中呢,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如果不经法定程序而直接将债务人的财产变卖了,到时候债务人提出变卖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债权人反而要赔偿债务人的损失。
因此建议,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有关抵押的财产。
应当债务人发一个律师函,告知他在指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否则将以抵押财产实现债权,抵押财产变现价值的风险由债务人来承担。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就没有理由不认帐了。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