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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工伤

我*1 新疆-北屯 劳动工伤 2020-07-0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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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6 10:39 回复

    工伤事故是用人单位雇用的职工遭受的人身伤亡(致伤、致残和死亡)事故,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不属于工伤事故。

    必须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必须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前提条件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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