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兰州工地上干活的一个农民工,就在去年国庆节我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把右脚趾头切断了两根(手提式电锯),到现在才把钢针取了,可是还不能正常走路。可是包工头,就给了7000元(是用在做手术费和住院费了)在这修养的半年里在也没管了,前两天打电话我也问了,还是不管。我想问的是,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我能不能起诉?包工头基本能给我赔偿多少钱?要是起诉律师费要多少就够了
风*了
上海-松江
合同纠纷
2020-08-12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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