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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兰州工地上干活的一个农民工,就在去年国庆节我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把右脚趾头切断了两根(手提式电锯),到现在才把钢针取了,可是还不能正常走路。可是包工头,就给了7000元(是用在做手术费和住院费了)在这修养的半年里在也没管了,前两天打电话我也问了,还是不管。我想问的是,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我能不能起诉?包工头基本能给我赔偿多少钱?要是起诉律师费要多少就够了

风*了 上海-松江 合同纠纷 2020-08-12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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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12 07:58 回复

    这个情况属于工伤,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建议你请律师维权,费用来律所当面协商,我们一般对农民工优惠幅度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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