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食品厂是赵四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赵四聘请钱多多负责食品厂的管理,约定5万元以上的合同需要经过赵四同意,钱多多与制糖厂签订了6万元的购糖合同,该制糖厂是食品厂的新客户,第一次和钱多多签订合同。
问题:1、6万元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赵四共有个人资产50万,投资了20万于食品厂,食品厂运营5年,亏损60万,债权人王钱要求赵四还款60万,赵四说我只出资20万,只能还20万,谁说的对,赵四说的对不对,为什么?
威*-
山东-济南
法律顾问
2022-09-12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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