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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06 09:24 回复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
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的,应当立即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不需要登报申明遗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