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只办了婚宴,双方到苏州生活和工作小半年了,后来性格不合双方分手,男方在苏州起诉,法院判女方还5万彩礼给男方,当时女方已回福建省老家,法院有送通报函,但是女方家庭没有及时收到,后来是发现银行卡被冻结才发现男方起诉了。请问女方陪嫁的4万的买金子,不过当时把金子都就在男方家保管,以及女方给男方买了男戒指数千元,现在男方不承认,女方该如何起诉?如何取证?男方是在苏州起诉的,女方可以在福建老家起诉男方吗?真诚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k*酱
河北-沧州
婚姻家庭
2020-08-1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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