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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可以合并申报纳税吗

-*- 福建-漳州 婚姻家庭 2020-07-06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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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6 07:30 回复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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