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财产价值如何确定

不*咪 云南-临沧 婚姻家庭 2020-07-06 15:2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6 15:25 回复

    审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财产的价值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定:

    若属于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不予处理的财产,财产价值以处理时的市场价值确定;

    若属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财产价值的确定可适用“就高”原则,即离婚时财产的市场价值高,以离婚时的市场价值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