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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自离扣除工资,告到劳动局有什么处罚

月*上 北京-门头沟 合同纠纷 2020-08-1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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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18 09:36 回复

    不签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且劳动主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警告或处罚; 企业克扣员工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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