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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和老婆结婚,老婆家里就一个,我做了上门女婿,婚前她父亲因病病逝,婚后我们和她母亲共同居住在一起,现在一个孩子8岁了,2013年母亲改嫁本村人,因考虑家中小孩读书接送没人带,同意母亲和继父在我们家居住,2016年因地方造高速公路拆迁,母亲和继父搬离,我和老婆孩子租房居住,到2017年6月份拆迁安置房还没有造好,因最近和妻子吵架要闹离婚,请问这个财产怎么分割?声明,拆迁是安置补偿款村里下发时写的是老婆母亲的名字,请问这个合理吗?现在所有赔偿款全部在她母亲哪里,这个财产怎么安排

向*发 新疆-双河 婚姻家庭 2020-08-19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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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19 07:06 回复

    你好!根据现行婚姻法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拆迁房屋系你婚前女方家庭财产,而不是你们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拆迁安置补偿款写你妻子及岳母的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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