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的昆明朝阳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朝阳公司”)经他人介绍,与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的玉溪白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白露公司”)于2019年12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朝阳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向白露公司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复兴路XX号的店铺供应电子产品,具体种类、数量及价格由双方指定人员另行协商确定,双方确定之日起的五日内,朝阳公司将货物运输至白露公司的店铺;双方于每季度最后一日就实际价款进行结算,结算后三日内白露公司向朝阳公司支付货款;如一方违约的,需每日向对方按总价款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朝阳公司按约向白露公司供货,但自2020年10月1日后,白露公司就以各种理由
R*刺
云南-昆明
法律顾问
2022-12-2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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