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是工厂的一位女性员工。特殊的是她的老公是该工厂属于负责人职务,所以该女性员工在她老公送货期间属于帮忙管理厂里员工事物等,但是该女性员工拿的工资和一般员工一样,俩人均不属于老板。已在工厂离职的几个女性员工之前在该工厂时不服从受害方女性员工的管理,并且私下里有组织搞针对现象,并且在已跳槽到别的厂之后,不断在背后诋毁原工厂这位女性员工,并且扬言要在下周二要带人去殴打该女性员工。并且其中一名女性员工怀有报复心理不断挑拨该工厂现有员工跳槽到她们那个新工厂去。在就职原厂期间,她们用请假一理由不断去其他厂里面当临时工,妄图适应了其他工厂就跳槽,不适应就继续待在原工厂干。在被迫离职之后,这几位
吸*羊
山东-潍坊
法律顾问
2023-02-15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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