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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工作一年半,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合同,公司已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本人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一至周五中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上班,现在公司要以不休方式来弥补我这一年半超出的时间,我想问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如果合法那本人就按照公司的安排补休,如果不合法,那是不是本人可以选择不休,按照加班的方式用现金来补足我超出的时间,如果可以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暖*羊 黑龙江-双鸭山 合同纠纷 2020-08-23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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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23 07:43 回复

    您好。关于未签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另外,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您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补休,如果公司制度有规定,一般单位可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但是能否补休一年半之久的加班,我认为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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