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和一个领养店签署了一个合同,合同中写着我方必须在那购买十八个月的不低于278元的猫粮,超过猫粮购买日,超期按3元一天承担违约金。超过一月未买,则支付3000元违约金。如我方毁约,他因维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都让我承担,加上违约金共计6000元。我想请问一下,这是否是霸王条款?我已经两月未购买套餐猫粮,他向我发送短信告知我将在1.10起诉,请问他们是否是无效合同?
匿名用户
贵州-铜仁
劳动工伤
2024-01-06 02:15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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