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我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背后的乘客在推搡,推了几次以后我准备转身告诉她不要推了,在转身的过程中,她还在推,我就用右手挡了一下。结果她说打她,全程仅有这一次肢体接触。之后她一直在说我打她,骚扰他,大约持续了五分钟左右,我一直没有回复,司机问了她要不要报警,她说需要,于是就报警了。到派出所以后,警方对她所说我打她的嘴巴部位,观察后没有任何伤,她也没去做伤情鉴定。事发监控警方还在调取中,做完笔录就让我们先后回去等结果了。这种情况,我会面临哪些结果啊
匿名用户
湖北-宜昌
法律顾问
2024-03-23 21:44
9.90
补充描述:
这种连轻微伤都不算的话能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标准吗?对方要是死活不肯调解,又恰好大于60岁。会使用公安机关有权力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我行政处罚吗?
2024-03-2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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