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14周岁➕与1名同学,于本月20日上午11点前,到沐里沐外温泉酒店洗浴消费,下午16:00左右吃了本店提供的海鲜自助餐,并在洗浴中心留宿!21日早七点给家中打电话,出现呕吐腹泻头昏,不能站立行走,他的同学暂时未出现症状!家长于7:40分到达该处,并在8:20见到孩子,出去买的口服药,截止9:50结账后,将孩子接回家中!
中午13:00左右孩子出现腹泻脱水症状,紧急就医,同时他的同学液出现腹泻症状,血常规检查细菌感染,医生说是肠胃炎!21号下午15:30投诉至沐里沐外洗浴,18:00投诉至12345市政服务热线,23号浑南区监管所打电话了解情况(以上内容)后,让我们与商家自行协商解决,期间劝说我们,洗浴不可能赔付那么多,说我们不接受,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我们要求10倍赔偿,外加两名孩子的医药费,共计7800元,沐里沐外愿意退回消费金额💰700➕医药费💰800,其它拒绝支付,是监管所说协商未果终止协调!我于24号下午二次投诉
匿名用户
辽宁-沈阳
法律顾问
2024-07-2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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