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人,和內地男朋友拍拖快2年了,因為我很想在內地開一間按摩店,找了很久,原本年頭找到一間接摩加盟,也上店舖總部了解過,因為地段屬於港人集中地附近,我們都很感興趣,但突然媽媽小區的出租大廈出現裂縫,急需用錢進行維修,所以計劃押後了半年,因為我長期居住香港主要是男朋友和內地加盟商聯絡,並且由他簽署協議書,到半年後我媽媽開始還錢給我,我就在香港提取港幣到內地換取人民幣後交給男朋友,原定計劃是1/11前支付如下尾數,然後10月底的時候他說爸爸出車禍了需要截肢補命,手術費用30萬,我也借給他了,到了1/11 號原本說好了他去轉賬的,他突然說他爸要做手術離不開,要我回去自己處理,當時我還在香港工作,而且這麼多錢我也不清楚內地銀行轉賬手續,於是他說讓他的家人代替處理,我同意了,我當時還以為他已經處理好,一直追問他也沒有回覆,然後他說說他姐夫把錢拿了跑了,然後我們吵架了,他把我電話拉黑了,我去他家也沒等到他
匿名用户
法律顾问
2024-11-06 11:45
100.00
补充描述:
我需要在香港報警嗎?
2024-11-0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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