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法律顾问团
2020-07-02 15:40 回复
【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如果系按份共有房屋且未对房屋的处分作出约定,该房屋的出售应当经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可以出售,
否则就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因此如果据此诉请法院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