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11月17日与东鲁(山东)教育科技公司签订了导师定向合同,预付了1万元的定金。因为当时报的培训班也是报的他们公司的,所以才签订了这个导师定向合同,但是后来我们去他们学校报到学习时,才发现当时跟我们签订合同的老师已经跟原来的培训机构脱离,导致我们的学习环境变化,可以说当时他们找到的自习室很简陋,还有没有住的地方。所以我们选择退出。
培训费按照合同退给我们了,但是导师定向合同定金没有退给我们。
因为是他们的学习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才让我们推出。我们定金1万元交给他们的时候,研究生考试并没有报名,所以虽然合同规定定金不退。但我们认为,他们应该负主要责任。
所以我想问问您,这种情况能把钱要回来吗?
匿名用户
山东-东营
法律顾问
2025-01-03 15:31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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