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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法院将抚养权判归男方,小孩自上户就随女方户籍,且与女方共同生活,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女方一直代管,现在男方要求一是接走小孩,二是小孩户口迁至男方,三是小孩相关证件移交给男方,女方不同意,请问:女方应怎么做

L*_ 北京-丰台 婚姻家庭 2020-09-1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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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律师回复

  • 孟祥耀律师

    孟祥耀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0-09-16 14:15 回复

    您好,咱们现在让男方去起诉就可以,没有其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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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6 08:58 回复

    对一审判决有异议你可以上诉,但判决生效后只能配合履行。不把孩子给男方接走的话,法院可以对你处罚,严重的能追究刑事责任。至于那些证件,你不配合的话也没法强制执行,但耽误的也是你自己孩子,这个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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