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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的欠条是否具有证据效力

都*5 北京-西城 债权债务 2020-07-02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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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2 13:55 回复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真实材料。它具备三个基本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因欠条原件已不复存在,所以对证据的复制件应结合其他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另外,因为证据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所以应具备完整的内容和形式。撕毁的欠条是形式不完整的证据,应视为瑕疵证据,要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否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诉讼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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