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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

不*强 江西-宜春 房产纠纷 2020-07-11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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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1 07:06 回复

    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不能免责,并应依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但是出租人在出租时,对该房屋的现状有所隐瞒的,如果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话,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责。

    【法律依据】

    按照《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或者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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