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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继承人继承的房产

樱*徒 吉林-长春 房产纠纷 2020-07-1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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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2 16:41 回复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可以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一般企业等民商事主体,存在的是按份共有;而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只存在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多个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按照房屋原有产权的不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社会保障性住房,因该住房与当地的政策密切相关,有的事先有就约定,不能被继承,有的,则是强调不具有所有权,只能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继承。

    (2)自有的商品房或宅基地上住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如果是多个,且都处于同一顺位的,在大家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共同共有,共同享有产权。如果有一个不同意,则其他同意方必须与其达成一致的协议。

    另外,需要指出的时,在历史遗留的房屋产权结构中,还存在公租房一说,它看似所有,但是没有产权证明,对于该房屋,租赁的有效期内可以共同继承使用,但不具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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