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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溜*酱 湖北-黄石 房产纠纷 2020-07-13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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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3 07:59 回复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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