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3 19:19 回复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可见现行《合同法》总则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
在《合同法》分则部分中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规定部分,特别是第二百零七条所规定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没有排除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承担方式。
而且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由此见得,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
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