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3 13:15 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予的房屋,如果赠与时没有明确是赠与一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时明确只是赠与自己孩子一个人,不是赠与夫妻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无明确表示认为给自己的子女,反之。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