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3 14:59 回复
从债是“主债”的对称。相互关联的两个债中依附于另一债而存在的债。
例如,金钱借贷之债中的利息之债或为借贷而设定的担保之债。
其效力决定于主债,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