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3 07:48 回复
民事诉讼是有一个支付令程序,也叫督促程序,启动这个程序要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当事人提出支付令申请程序后,法院不会直接向债务人下达还款通知,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15天)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话,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并通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如果债务人在15天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和《意见》第215条的规定。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