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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14 14:00 回复
债务人异议是指在督促程序中,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对支付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不同意见,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不应当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