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3 11:31 回复
当事人申请时,应当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则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0日。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
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
(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
(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