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3 07:24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