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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应如何举证

永*发 辽宁-丹东 劳动工伤 2020-07-0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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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3 13:04 回复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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