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08:55 回复
定金属于法律用语,是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而订金并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
在司法审判中,二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
若是定金,则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适用定金罚则,
简单地说,就是一旦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但若是订金,那么无论卖方还是买方违约,收取订金的一方都应如数退还。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