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07:45 回复
1、澄清产权归属:
(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刊出;
(2)如已合法刊出,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刊出证明,
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材料,到房管部分请求处理房产证。
房管部分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处理。
2、联合交涉维权:
(1)澄清产权归属问题后,应该尽可能的与其他业主一同,取得较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2)如果所购买的楼盘仅仅存在烂尾可能,能够测验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资金,完结后续工程,购房者的丢失便可降到最少。
(3)若是开发商由于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房产企业。
(4)若决定要申述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联合维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