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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判断

蛋*- 福建-宁德 债权债务 2020-07-1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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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08:57 回复

    1,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合法,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2,利息范围问题: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

    3,利息有无问题,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

    4,有担保人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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