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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蔓*纸 黑龙江-鹤岗 债权债务 2020-07-1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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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9 12:00 回复

    民间借贷合同区分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生效的时间有所不同。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自然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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