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法律顾问团
2020-07-04 07:39 回复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之一,是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有上述特定的违法行为。
如果夫妻双方均有上述过错情形,那么法院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