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4 09:02 回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对年利率24%-36%之间的这一部分是作为一个自然债务看待,
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