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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必须要书面的吗

太*g 河南-许昌 房产纠纷 2020-07-0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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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2 10:06 回复

    不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租赁合同毕竟是出租人所有的或可支配的财产交付于承租人手中,承租人对其占有使用,对出租人来说有丧失租赁物的风险,

    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口说无凭,当事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应当落到书面的租赁没有形成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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