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征收未办理过户的房屋时征收补偿款给谁

我*菲 重庆-奉节 房产纠纷 2020-07-22 08:1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2 08:13 回复

    首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

    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以看出,房屋征收的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

    同时,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规定,房屋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仍归房屋出卖人所有,

    买受人仅享有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交付房屋、配合办理过户的债权。

    最后,根据上述规定,征收房屋时房屋已经进行交易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征收部门仍应当对房屋出卖人给予补偿。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