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2 18:31 回复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
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