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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应该怎么办

你*呀 吉林-白山 房产纠纷 2020-07-24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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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4 08:25 回复

    (一)要求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虽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法定违约金,但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仍应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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