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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李*L 江苏-常州 房产纠纷 2020-07-2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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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5 10:29 回复

    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

    2、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

    3、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如果预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能达成合意的,对认购人而言并不一定构成违约。因为,认购书之条款一般较为简单,并未涵盖购房人所关心的全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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