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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可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狼 青海-海南 婚姻家庭 2020-07-0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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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4 16:35 回复

    在国外,当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通常允许债权人请求法院宣告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物权法》仅仅规定“共有人”有权提出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相应地,在婚姻关系中,只有夫妻一方才有权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债权人不具有该请求权。

    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来看,只规定了两种情形,属于封闭性的条款。

    故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不属于能够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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