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4 13:44 回复
第一,家庭暴力行为的主体范围:
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并不单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对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
“家庭成员”一般应理解为具有亲属身份关系并且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
第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
这里的“其他手段”主要是针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复杂多样性而言的。
第三,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
行为人实施的家庭暴力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
达到一定程度的,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 【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