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4 16:29 回复
(1) 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找法院。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
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